作为安徽西部贫困县的县委书记,他已经为这个名为“100万吨球墨铸造项目”提供了最后的完美安排。在霍邱,球墨项目在民间还有另个称呼:小钢厂。
7月10日霍邱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这样一项决议:同意奖励一家名为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昌)6亿人民币,并规定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中安排拨付”。
项目投资20多亿元,建设期18个月,建成后年产值66.7亿元、税收5.89亿元,可解决2500人就业,对于一个地处中部、2008年税收刚过7亿的霍邱县来说,这是他们认定的足以改变他们面貌的招商引资项目。
7月10日的人大决议,本是霍邱方面支持鼓舞大昌集团所做的姿态。但令权俊良没有想到的是,决议引发了外界的质疑:除了岁入7亿,却奖励6亿给一家民企这样的刺激性数字对比外,质疑还包括,政府以公权力之手奖励民企、招商引资是否存在乱象等持续的追问。
地处大别山北部、人口160万的霍邱县,到底隐藏和演绎了怎样的政商生态。
奖励真相:霍邱拿什么奖励
权俊良有话要说,但欲言又止。 “我在外面出差。”霍邱县县委书记权俊良最后婉拒了本报记者采访,但随即安排了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韩旭与本报记者见面。
在“奖励门”事发后,霍邱方面向本报独家提供了相关信息:这6个亿分为两个部分。其中4.8个亿是根据霍邱与大昌合同所约定的土地、税收优惠,“只是提前预支了”。
根据《霍邱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规定50%的税收优惠是“在企业从实现销售收入之日起”,但霍邱方面并没有在企业投产后给予优惠,而是提前支付。
一位在合肥财税系统工作的霍邱籍官员对本报表示,“一般的操作不会是这个顺序,搞反了,应该在完成税收征收后再返还。”
“财政局的人和我讲,这批钱给了大昌,是利用县里间歇性财政资金,属于借给大昌的。”上述政府官员解释说,“然后一旦项目上马投产后,本来应该给大昌的税收等优惠就从现在借给大昌的这笔钱里面扣。”
4.8亿的优惠最大一部分来自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具体计算公式是:5.98亿(预计该100万吨项目未来每年的税收)除以4(国家和地方各50%;市县和镇各占50%,地方财政的一半为25%,镇按照受益财政原则优惠50%给企业,所以除以4),然后乘以5(合同规定优惠5年)等于3.4635亿元。
此外,按照《霍邱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规定,若投资超过5000万,则还有奖励办法。具体是项目占地每亩奖励4万元。由于大昌100万吨项目占地1600亩,所以奖励6400万元。
同时,由于大昌投资强度超过每亩100万元以上,据合同,霍邱方面将按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的1%给予企业奖励,按照100万吨项目投资20亿元算,连续奖励3年,则为6000万。
“加起来就是4.8个亿了,属于合同承诺给大昌的优惠。” 一位参与霍邱县政府与大昌100万吨球墨铸造项目签约的政府官员告诉本报。
另外的1.2亿,合同也给予了说明,由于100万吨项目所用的1600亩土地为完全未“三通一平”的土地,霍邱县政府决定支付用于“三通一平”的费用1.2个亿。
“土地都没三通一平,人家怎么有积极性,所以政府就出钱来给大昌做三通一平。”上述政府官员透露。
记者同时获悉,这份约定6亿全部用于项目的建设的奖励并非一次性付清,而是按照霍邱县政府与安徽大昌矿业集团签订协议时约定的拨付进度进行。
具体为:第一批资金在8月8日100万吨项目开工前兑现3亿元;等工期过半时再兑现2亿元;正式投产后,再兑现1亿元。
“政府给大昌6个亿还是有条件的,必须满足18个月内将100万吨项目上马,否则将把钱要回来,而且要罚息。”上述官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