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监局四项措施加强农村液化气瓶监管工作
[ 来源: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08/9/6   ]

    一是加强了安全知识宣传。全省派出特种设备监察、检验人员2000多人次,走村串户向农民讲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液化石油气瓶相关标准;现场讲解气瓶的检验标识、充装标识、安全使用常识和自我保护知识;向农民朋友散发通俗易懂的《气瓶使用安全常识》等宣传单2万余张。

  二是加强了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管。规定《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各市地、县区局认真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八不准充装”规定,即:不准充装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钢印标记不符合规定的气瓶,瓶内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存在明显损伤、需检验的气瓶,未经抽真空处理的首次充装气瓶。

  三是加强了气瓶检验单位的监管,严格监督气瓶检验单位执行气瓶检验的有关标准,提高检验质量。

  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面向农村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不履行安全职责,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上一篇文章: 上海燃气加气站点临时补贴结束
 下一篇文章: 欧佩克减产未能阻止国际油价继续下挫
顶部】【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信息
  中石油最大炼化项目事… 
  教育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外交部回应核弹头数量… 
  神十本月中旬择机发射… 
  李克强应约同欧盟委员… 
  6000家机构承诺不接受… 
  广西将正式施行艾滋病… 
  北京人力社保局:建议…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如果您需要我请点我... QQ:630654366
返回首页联系我们会员注册会员登录会员服务回到顶部
皖ICP备05013160号
网络实名:燃气表网 通用网址:燃气表网
服务电话:0551-3448670 传真:0551-3448670 手机:13966768269 E-mail:gmeter@126.com
(C)版权所有:燃气表网 网址:www.gmeter.cn  www.gmeter.com.cn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