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培训券,培训机构会不会趁机搭车收费呢?领到券的人不去参加培训会不会造成浪费?昨日,成都市就业局副局长王卫华表示,培训券只能充抵培训费,只有参加了培训才能享受到补贴。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强检查监督培训机构,严处搭车收费、折价收购培训券等行为。
搭车收费谨防取消培训资格
“如果我领到培训券去培训,培训机构培训费用却比不用券高,或将多个培训项目搭配在一起,除了充抵培训券外,我还不得不再掏一部分钱参加培训,那怎么办?”成都市一市民在获悉发放培训券消息后,立即联想到可能出现培训机构“搭车收费”。
如何杜绝这类情况呢?“培训机构在开班前必须申报,公示培训收费,不能随意改动价格。”王卫华表示,培训机构在培训前要将开班人数、收费等内容上报就业部门备案。同时,成都市就业部门还将到培训现场进行检查,核实上报内容是否真实,并随时进行抽查,“在发放补贴时,我们还将对培训情况进行严格的二次审查,防止培训机构乱收费,确保财政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
王卫华表示,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搭车收费,将要求培训机构如数退还费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人的责任,并立即取消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格。
折价购券严处责任人和机构
昨日,有市民道出了担心:“如何防止培训机构低价购入培训券牟取暴利呢?”
“只要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将严处。”王卫华说,培训费以政府财政补贴形式向培训机构发放。为防止持券人和培训机构相互“勾结”,以折扣购券方式骗钱,就业部门除对培训机构实行开班申报制、培训公示制、现场巡查制、综合评价成果制、培训网络实名制、补贴二审制和检查评估淘汰制等制度外,还将对领取培训券的人做硬性规定:领取就业培训券的城乡劳动者,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中途退学及转让培训券的,将取消培训补贴。
同时,如果定点培训机构出现折价收购培训券、指使学员在填写培训券时弄虚作假、强迫学员上交培训券和伪造就业培训券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将培训券交由定点培训机构代发、因履行培训券监管职责不到位或把关不严而造成培训单位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定点培训机构串通造假的其他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定点培训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考评机构公示培训收费项目
“我们这次选择培训机构也规定了标准。”王卫华说,成都市现有233家具有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都可到属地区(市)县申请、认定,成为定点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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