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张玉军和张彦章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人不能食用,人一旦食用必然会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通过其他经销商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分销到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等地的奶厅(站),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三鹿集团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使用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按照刑法规定,公诉机关指定的罪名如果成立,他们的刑事责任将是10年以上。
张玉军聘请了河北著名刑辩律师张金龙为自己做辩护。张金龙力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个罪名不合适。他提出,张玉军确实犯罪了,但主观上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客观上,也与此罪名不具有相当性。张金龙律师提出,张玉军生产的“蛋白粉”只有15%进入石家庄周边,并流入三鹿。因此,他认为公诉机关认定的危害后果与张玉军应承担的责任不相对应。
张彦章的辩护律师也做了相似辩护,张彦章为自己辩解说,在销售时并不知道这些“蛋白粉”是有害的。
他们对生产和销售的数量以及危害性都没有做辩解。
最后陈述中,张玉军和张彦章都表示忏悔,张玉军对法庭说,他也是三个孩子的父亲。
庭审进行了6个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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