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的10多年里,陈晓兰是“三无人员”:无人接见,无汇款,无包裹。她有两个儿子,还有8个姐妹,但从无人来探望她;她给家里写过信,没有回音后便没再写。
在周红玉的记忆中,陈晓兰进监狱后,一直小便失禁,而且经常肠粘连,肠梗阻半夜犯病,就要送医院治疗。
让她感到欣慰的是,经过多年治疗,陈晓兰的病已基本治愈。但是由于现行政策限制,陈晓兰迟迟得不到假释,只能滞留监狱。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穷窝,我们管教民警对她们再好,也抵不上亲人一句话”。在周红玉看来,把这些滞留监狱的“老病残”假释回家,既有利于减轻监狱的行刑成本,也有利于犯人提早适应社会。
假释“老病残”是甩包袱?
有人质疑监狱的动机;监狱管理部门则称此举有利于整合资源,使服刑人员得到更好的医疗和照顾
有利于减轻监狱行刑成本的说法,遭到了一些人的质疑。
有人在报纸上撰文称,监狱把“老病残”以假释的名义推向社会,是“甩包袱”。
不过,在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生、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检察官尚爱国看来,服刑人员假释到社会上可以得到家人照顾,得到更好的医疗,而国家也可以把有限的行刑成本用在刀刃上。
孙增也否认他们是“甩包袱”。
用他的话说,监狱医疗条件有限,此次大规模假释“老病残”,有利于整合监狱和社会的医疗资源,使服刑人员得到更好的医疗和照顾,“最大限度地维持服刑人员的健康和保障他们的生命权”。
他还表示,此次大规模清理,并非放松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而是在法律条款内依法办理。
周红玉熟悉政策的具体执行过程,她介绍,依据“罪犯考核评分细则”,监狱根据罪犯在认罪悔改、遵守监规、思想改造、劳动改造、安全生产、生活卫生等方面的表现,每日记分,每月小结。
每季度,根据累积积分高低对服刑人员进行排名。监狱按照择优的原则提请减刑假释,排名在前面的服刑人员才有机会。
而像陈晓兰这样的“老病残”服刑人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按照过去的执行办法,他们的奖励积分难以排名到前列,也就迟迟无法获得假释。
根据新办法,“老病残”服刑人员主要考核其悔罪态度和思想改造。同时,文件规定,“老病残”服刑人员积分只要达到正常服刑人员起报分数线的60%就可以申报假释,而且不受提请比例名额限制。
“过去的办法,其实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在周红玉看来,“现在的办法更公平,更人性化”。
名词解释
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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