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世界掀起轩然大波的“人肉搜索”遭遇法律制约。日前,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 《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公开他人信息资料,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这实际上是对网络流行的“人肉搜索”用法规的形式明确喊停。
立法叫停“人肉搜索”立刻引起各方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此举为封杀网络监督,为贪官提供保护伞。对此,徐州市有关部门昨日回应,对于检举揭发贪官污吏的搜索还是支持的,禁止的只是对普通市民个人信息的曝光。
违反条例最高罚1万元
经江苏省人大正式通过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不得擅自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资料,违者重罚。该条例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依据《保护条例》规定,对于窃取他人账号、密码及其他信息资料;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可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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