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富豪吴英案7名相关被告非法吸储获刑
[ 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9/1/23   ]

  核心提示:昨天,浙江东阳市法院对涉及“吴英案”的相关人林卫平等7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7名被告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定罪处罚,刑期从1年10个月至6年不等,并处罚金从2万元至30万元不等。

  昨天,浙江东阳市法院对涉及“吴英案”的相关人林卫平等7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7名被告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定罪处罚,刑期从1年10个月至6年不等,并处罚金从2万元至30万元不等。

  据悉,这7人中有商人、律师和农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卫平向71人、一家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6515万元,被告人杨卫陵向3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567万元,被告人杨卫江向1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60万元,被告人杨志昂向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635万元,被告人徐玉兰、骆华梅、杨军分别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760万元、 10750万元、11350万元。7名被告人或将吸纳的资金高息放贷给吴英,或介绍、帮助吴英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法院认为,从吸收资金情况看,各被告人向亲戚、朋友、同事等吸纳资金,同时对朋友介绍的人的资金也不排斥,实际是向亲戚、朋友、同事或通过亲戚朋友等人介绍等方式吸收资金,亲友将钱借给各被告人,建立经济利益纽带,且公众也包括亲友、同事等,足以认定各被告人主观上具有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故意,其行为不是民间借贷,而是向社会上不特定对象吸纳资金。7被告人未经依法批准,采取书面或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数额巨大,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07年3月,时年26岁的曾被称为“亿万富姐”的东阳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英被正式批捕。去年11月,吴英被金华市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显示,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个人或本色集团的名义,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虚构事实、虚假宣传的手段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早报去年11月5日财经版曾作报道)。


[1]

 上一篇文章: 统计显示农村大学生比例30年下降一半
 下一篇文章: 仇和主政昆明一周年:颠覆官场传统行政模式
顶部】【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信息
  中石油最大炼化项目事… 
  教育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外交部回应核弹头数量… 
  神十本月中旬择机发射… 
  李克强应约同欧盟委员… 
  6000家机构承诺不接受… 
  广西将正式施行艾滋病… 
  北京人力社保局:建议…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如果您需要我请点我... QQ:630654366
返回首页联系我们会员注册会员登录会员服务回到顶部
皖ICP备05013160号
网络实名:燃气表网 通用网址:燃气表网
服务电话:0551-3448670 传真:0551-3448670 手机:13966768269 E-mail:gmeter@126.com
(C)版权所有:燃气表网 网址:www.gmeter.cn  www.gmeter.com.cn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