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77万余元曾退还浙江本色集团18万元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07年,李天贵共涉嫌受贿77.2万元。
让亲哥哥帮忙捞取好处费
2004年4月,李天贵任荆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兼荆襄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与脱困领导小组副组长,开发磷矿的个体户朱某受到其大力关照。2006年、2007年,朱某两次以拜年为由共送给李天贵现金10万元。
1996年,李天贵介绍哥哥到个体业主刘某和王某的工地上做事,言明让哥哥赚点钱。
1997年,李天贵担任荆门市建委主任,在其帮助下,刘某、王某挂靠到荆门市建委下属市政开发总公司并成立工程处,从而使刘某、王某有资质承接工程。2001年1月,刘某送给李天贵人民币20万元。同年3月,刘某、王某商议注册成立一家建筑公司,商定后从工程款中拿出20万元,作为李天贵哥哥的入股资金,并告知了李天贵。该建筑公司成立后,至2007年3月,李天贵的哥哥按承接工程标的的5%共从建筑公司提取现金74万余元。
担心罪行暴露 案发前退赃18万
2006年6月,浙江省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欲收购荆门大酒店,通过荆门农行副行长周某某(另案处理),认识了时任荆门市政府秘书长的李天贵。吴英对李天贵言明本色集团将收购荆门大酒店并计划在荆门市开发房地产,李天贵表示愿意支持。
2006年7、8月份,吴英安排本色集团总经理方某两次送银行卡给李天贵,李天贵未收取。2006年10月底,吴英邀请李天贵、周某某到本色集团考察。考察结束时,吴英将装有6张银行卡(每张金额3万元)及其他物品的手提箱送给李天贵,将装有4张银行卡的手提箱送给周某某。
2007年2月,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2007年10月份,荆门市检察院对周某某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李天贵意识到问题将暴露,于是打电话给本色集团总经理方某,提出退卡,但遭到拒绝。随后,李天贵打电话给吴英的姨父,将6张银行卡和1部手机退还。李天贵还要求对方写了收条,并将收条时间提前至2007年1月。同年10月25日,李天贵再次指使吴英的姨父重新改了收条,将收条时间提前至2006年11月30日。
208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
李天贵案发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共查证李天贵家庭总资产为人民币353万余元、美元11438元,英镑2770元,欧元1570元,日元1万元,港元2100元。经查证,李天贵家庭合法收入人民币153万余元、美元1万元,李天贵家中消费支出人民币46.8万余元。李天贵家庭财产和支出中,扣除其合法收入及受贿金额77.2万元(其中退还18万元,20万元由特定关系人李天才所得),李天贵仍有208万余元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案发后,侦查机关扣押李天贵银行存款人民币58万余元,美元500元,追缴赃款人民币139万元、美元10938元、英镑2770元、欧元1570元、日元1万元、港元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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