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个“钉子户”中,其中19户已与政府签订协议并拿到赔偿款,最让拆迁办觉得头疼与不解:他们之前已与我们签订了协议,最早的一户姓黄的屋主,在去年9月25日签订协议,按协议要求9月30日迁出,但现在4个多月时间过去了,依然还在自家屋里住着。其原因竟是“我要嫁女儿,女儿嫁走我才搬走”。
19户已签协议未搬迁的理由千奇百怪,应该在去年11月15日迁走的何姓屋主,其理由是“要等待兄长转赠产权”;应在去年10月30日迁走的姓杜的屋主,其理由为“旁边有一个未签协议的房屋,和我家有一堵公用墙”,最“雷人”的解释是一位姓陈的屋主,他的理由是“住在隔壁瓦屋的老太太不允许我拆房子”。
拆迁办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还有10多户人家甚至连理由也不给,就是说要继续住下去,这才是最让人头疼的,不说明白不搬的理由,我们不知道如何去解决问题”。
案例对比
房主要价35万元
普通瓦房
房主要价35万元
这是一间仅用砖瓦建造的一层普通平房,有100多平方米,从外表看没有任何“看得过眼”的建筑材料,唯一有价值的铁门也是锈迹斑斑。第三方的评估公司广东万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给予的评估价是3.6万余元,拆迁办考虑到各种情况,给予了高出评估价近4倍的价钱,17.2万余元,但屋主冯先生却要价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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