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不以提高水价协调抗旱水源
[ 来源:新民网    更新时间:2009/2/11   ]

  水利部水文局副局长梁家志对本报记者表示,针对包括水价体制在内的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长期以来一直在做,水利部关于优化水资源配置的相关政策研究中,也包括了通过使水价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以促进节约用水的措施,但是,“并不会这么快通过这次旱灾一下子推出来”。

  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志彤告诉本报记者,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对农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进行补贴的政策,而非农业用水和非生活用水的价格本来已经较高了,短期内提高可能难以承受。

  而鄂竟平明确表示,近期内不会通过提高水价来协调抗旱水源。

  实际上,我国新一轮农业水利综合改革在2008年已经启动。

  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姜文来对记者表示,相较于之前的农业水利政策,此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实行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终端水价制度,尤其值得关注。

  但是,在产权方面,本次改革规定,支渠以上的灌区骨干工程明确产权归国家所有,支渠以下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的产权明确归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建设与改造由政府安排一定规模或比例的投资,实行以奖代补或民办公助,管护主要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全面推进农民用水自治。

  姜文来认为,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具有很大的公益性,因此农田水利工程投资主体应该是国家,应该将灌区的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一起纳入到国家基础设施的范畴。“否则,我国农业水利基础设薄弱问题依然无法解决。”

  目前,我国已经在4个主要产粮省和13个粮食主产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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