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符合4项激励条件者可优先申办户口
[ 来源:东方网-劳动报    更新时间:2009/2/23   ]

  备受关注的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已正式开始试行。记者从中国上海网站上看到,相关人员需要同时符合持证满7年等五项条件。上海同时出台了四项激励条件,鼓励人才入沪。持证人员转入户籍后,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记者获悉,这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试行期为3年。它针对所有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

  在最受瞩目的申办条件方面,持证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五项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

  不过,如果持证人员符合四项激励条件,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首先,如果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7年限制;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如果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最后,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也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据悉,符合该办法的持证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证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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