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说法是用外汇储备,“但这也会面临较大的汇兑压力”。郭田勇认为,综合起来讲,平准基金的资金来源在现阶段还是比较困难的。
黄健中博士表示,现阶段,平准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有很多。可以尝试使用划拨国有股权,还可以让财政部发国债,以外汇储备为担保。“其次,印花税2007年收了2000亿元,为什么就不能取之于股市,用之于股市呢?”对此,黄健中表示很疑惑。
对于平准基金的资金来源,“提案”没有详细阐述,只是表示:“考虑到平准基金只以稳定市场为目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其来源应当全部或者至少主要来源于国有资金。”
首提配套政策
“提案”首次对平准基金的定位、启动、监管一一做了政策设计。
关于平准基金的定位,“提案”指出,“根据我国现有国情,目前更适宜制定一部适用于所有市场的平准基金法,并针对不同市场的特殊情况做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关于平准基金的管理人和托管人,“提案”指出:“由于平准基金的运用往往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大局,为防止不正当使用,平准基金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彼此分离、相互监督。因此,管理人应当是一个由国务院总理或主管经济工作的副总理、国资委和市场监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正职负责人、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的临时性组织。托管人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担任。”
关于平准基金的启动程序,“提案”是这么表述的:“平准基金的启动程序至少应包括:1。特定市场的监管部门向国务院报告,介绍危机情况和需要动用的基金规模等相关情况;2。国务院全体会议对报告审议、通过;3。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4。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5。非官方市场主体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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