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加强对银行卡市场的检查、监督。对于银行卡经营机构违反实名制、账户管理、反洗钱规定,造成案件和资金损失的,要依法实施处罚。
六是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人民银行、银监机构要加强对银行卡业务的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的侦破和打击,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信用卡及贷款咨询类广告的规范管理以及对套现商户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法中介。
会议就银行卡发行、交易、使用和受理等环节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会议明确,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将尽快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打击银行卡犯罪,维护银行卡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银行卡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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