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劳动人事部下发通知要求国家行政机关都要制定岗位责任制,将岗位责任制同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及工资改革结合起来。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各地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普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体系,明确了评审对象,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评审方法和程序,建立了相对独立的投资评审机构队伍;2001年,湖北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安排,率先在恩施土家族自治州选择5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评价试点,开始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最早的政府绩效评估,随着各地新形势的发展变化,问题也在不断的突现出来。
比如,目标管理体系的目标是为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率、保证党和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能较好地完成,而并没有更多地注重社会服务职能的建设;考核方式实行的是“上查下”或是部门之间的互查,造成考核过程的不透明和考核结果的不公开;考核主体多为上级领导或是党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造成考核主体的单一性。
《报告》课题组指出,长期以来,效率原则是公共组织基本的价值取向,行政高效成为政府追求的最高目标。在这样的社会氛围里,我们原有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是能够适应需要的。但是随着社会民主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政府管理的本质不是管制而是服务”,因此政府评估的导向要“以公民为中心,以公民的满意度为政府绩效这个“终极标准”。
同时由于我国各地方政府已经施行多年政府绩效评估,有了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基础;再加上在近几年来频发的社会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敲响了警钟,建立一整套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政策性指导意义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益成为学界和政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经过长达7年的调查和研究,《中国政府绩效评估报告》可看作对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现状一个“初步的总结”。课题组组长桑助来对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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