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低收入家庭的认定,主要是作为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依据,以后将有望扩大到社会救助等其他保障领域。
住房保障须符合住房困难
虽然低收入家庭原则上将覆盖20%以上的城市家庭,但并不意味着这20%都可以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政策,“同时符合低收入和住房困难这两个条件,才可以纳入住房保障的范畴。根据住房保障三年规划,到明年我省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省房改办有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
“我省的住房保障目标是以廉租住房为主,解决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中,民政部门负责为低收入把关,建设房管部门负责审核住房困难,两条都符合则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就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享受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其中实物配租和购买经适房还需要一个排队轮候的过程。”省房改办人士介绍说,根据去年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苏南和苏中地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苏北城市2008年低保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其他低收入家庭低于12平方米,2010年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和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要向社会公布一次。戚庆燕 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