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表示,“莲花河畔景苑”在2007年曾获上海建设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随后又通过了上海市安监部门的质量检测而获得预售资格,这说明在工程质量方面有一定的保证。“如果直接说这是一个豆腐渣工程有些不负责任。”他认为,大楼的倒塌是各种偶然因素形成的必然,“不是每一个堆土的大楼都会发生倒塌,离河岸的距离、本身地下有暗浜、再加上防汛墙前一天垮塌导致河水倒灌……很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最后的结果。”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后查询到一份“沪建安质监[2007]第139号”的文件,这份文件即“关于表彰建设部2007年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参建单位的通知”。文件决定对接受检查的10个工程项目及相关方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记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诚信档案优良记录,并直接入围“市优质结构”、“市文明工地”和“节约型工地”工作小组推荐,而在受表彰名单中就有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即“莲花河畔景苑”楼盘。
姚建国律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楼房倒塌是既定事实,专家组成员也已表示施工不当,并且这一事件也已经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有关部门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一事件应该说构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罪”。
而根据相关解释,所谓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记者注意到,倒楼事发至今,有关方面尚未称此事件为“重大安全事故”。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