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县月江镇、胜天镇两个试点乡镇的76名乡镇干部(包括社区干部和村干部)填写了《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4名。
400余名科级干部将陆续申报
昨日,记者在一张未填写的《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上,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填表人及配偶、子女的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等;在财产情况栏上,填写住房套数、地点、面积等;在债权、债务栏,分别列有总额以及产生的说明;在收入情况栏,要求填写月收入、工资、奖金和其他收入。
“这一制度的推行是有关部门一直长期酝酿、希望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的。”高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何涛介绍,高县经过研究后决定在“勤廉双优”工作中试点推行实施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制度并将《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此举在宜宾走在前列。
虽然从试点的情况看,基层乡镇干部比较支持,但不排除在扩大试点范围中遇到的各种阻力。“财不外露”是现实存在的,“家底公布”毕竟不是一个大家都愿意的话题,当地纪委有关人士坦言。
但是,高县对推行这一制度很有信心。据悉,高县拟于近期在全县副科级、科级干部中推行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对于预防腐败、警示教育、推进领导干部“阳光收入”等方面不可估量的作用。全县400余名科级干部将如实填写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原则上一年填写一次,在实践中完善这一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约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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