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省公务员局
组建理由:加强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体系。
组建方式:将省人事厅的职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组建理由: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组建方式:将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挂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6、组建省交通运输厅
组建理由: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组建方式:将省交通厅的职责、省港口管理局的职责,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整合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航空产业管理职责。
不再保留省交通厅、省港口管理局。不再保留省航空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
7、组建省农业委员会
组建理由: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管理体制。
组建方式:将省农林厅的职责、省畜牧兽医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农业委员会,挂省林业局牌子。将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由省政府管理调整为省农业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省农林厅、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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