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燕)昨日,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包头空难案。32名遇难者家属要求东方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庞巴迪公司、庞巴迪宇航公司及生产事故飞机发动机的通用电气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包括经济及精神损害等在内的赔偿暂定人民币1.23亿元,较此前的1.06亿索赔金额有所增加。
2004年11月21日,一架庞巴迪CRJ200LR支线喷气式飞机从包头飞往上海的途中坠毁。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以及一名地面公园工作人员和一名游客不幸遇难。东航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大部分家属对此表示不满。
昨日,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包头空难案。起诉中,除了索赔外,遇难者家属还要求4被告公布包头空难的原因及经过等详细调查报告;在全国性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上向家属道歉;在事故发生地为死难者建立一座永久性纪念碑等。这也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起空难集体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