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酒后驾车超速撞死人男子被公诉
[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9/8/15   ]

  据新华社电 14日,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对“8·4”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魏志刚提起公诉。

  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审查此案的事实、证据后认为, 8月4日21时26分许,被告人魏志刚,驾驶浙A892E9号保时捷凯宴牌小型越野客车,当行至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门口人行横道线南侧约10米处时,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对行人动态观察不够,来不及采取措施,因而撞上横过道路的被害人马芳芳,致其死亡,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魏志刚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杭州市拱墅区法院提起公诉。

 上一篇文章: 辽宁阜新市委书记为动画片配音报道不实
 下一篇文章: IMF将向成员国注资2500亿美元
顶部】【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信息
  中石油最大炼化项目事… 
  教育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外交部回应核弹头数量… 
  神十本月中旬择机发射… 
  李克强应约同欧盟委员… 
  6000家机构承诺不接受… 
  广西将正式施行艾滋病… 
  北京人力社保局:建议…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如果您需要我请点我... QQ:630654366
返回首页联系我们会员注册会员登录会员服务回到顶部
皖ICP备05013160号
网络实名:燃气表网 通用网址:燃气表网
服务电话:0551-3448670 传真:0551-3448670 手机:13966768269 E-mail:gmeter@126.com
(C)版权所有:燃气表网 网址:www.gmeter.cn  www.gmeter.com.cn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