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调价准备金应对价格暴涨
[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08/11/25   ]

  该负责人还强调,区物价局今后将按社会平均成本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进零差价和送气服务费开展价格成本审理,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进零差价包括运杂费、设备折旧费、经营管理费、利润、利息、法定税费等;送气服务包括上门收瓶、送气,不另计楼层费;送气服务以用户自愿选择为原则,不得强制服务收费。

  燃气企业两次调价相距不小于10天

  根据公示的暂行办法,燃气企业调整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必须在48小时前报经区物价局审核同意备案后执行,两次调价相距不小于10天。

  另外,当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持续上升较大,国家或省未出台相关措施前,各区物价局在做好综合平衡居民及以外用气销售盈亏和保障居民用气前提下,将对居民用气以保本或微利的原则适度下调民用气进零差价,以平抑民用气价;而燃气企业不得以居民用气单独核算为由,拒绝或拖延下调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进零差价。当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持续暴涨时,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必要时还应会同民政部门提请政府划拨财政专款对低保家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顺德、南海下调管道气价格

  目前,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大幅回落,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相应降低,通过对各自区内的管道液化石油气运营成本费用进行审核后,南海区从11月20日起,管道燃气由原来的18元/m3

  调整为16.5元/m3,下调1.5元。早在11月11日,顺德区的管道燃气在全市范围内已率先下调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由18.3元/m3调至16.5元/m3。禅城、三水、高明等区目前还没有收到价格下调的通知。

  该负责人表示,通常情况下,管道液化石油气执行销售价相对比较稳定,但是并非长期不变。目前液化石油气价格受国际油价持续下降的影响,市场进货价格也同等持续下调。现在佛山的管道液化石油气基本上以进口气为主,因此进口气下调,管道气价也相应随着下调。而管道燃气成本相比瓶装气增加了管网投入,增压设施、损耗等费用,价格相对较高。

  此外,燃气部门对管道气用户一般是实行两个月收一次款,因此销售价的制定不能与瓶装气的零售价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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