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管道气实行阶梯价
[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08/11/25   ]
两听证方案均被否决,居民用户限额内气价维持3.50元/立方米
民用管道气实行阶梯价

  本报讯(记者/张玮)备受市民关注的深圳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在日前召开的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被通过。新价格方案完全有别于两个听证方案,采取了“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气价”形式,在限定用气额度内,气价维持现行的3.5元/立方米不变。

  两听证价格方案受抨击

  据了解,深圳现行的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是2007年12月开始试行,试行价格为:居民生活和学校教学及学生生活用气价格3.50元/立方米,公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食堂)用气3.70元/立方米,商业用气3.95元/立方米,其他工业用气实行价格联动机制,由供需双方在销售价格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的幅度协商确定。

  而据市燃气集团介绍,目前全市管道燃气置换已基本完成,管道天然气用户已达78.41万户,而且管道天然气销售试行价格即将到期,有必要根据天然气现货采购量上升、采购价格上升等情况调整制定深圳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为此,今年10月16日,市燃气集团和市物价部门组织召开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但由于给出的两个听证方案中居民生活用气均小幅上涨,受到消费者听证代表和广大市民的抨击。

  最终方案采用阶梯气价

  出人意料的是,此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被原则通过的“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方案不仅有别于听证方案,而且还采取了“阶梯气价”形式。根据新方案,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对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等价格仍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只是当每年5月至10月居民生活用气每户每月用气量超过35立方米,以及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每户每月用气量超过45立方米时,超出部分按照4元/立方米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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