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正在调试管道煤气。记者何波 摄
佛山出台管道燃气管理试行办法
昨起至12月4日向社会征询意见
新办法实施后气价是降是涨仍未知
本报讯 (记者黄宽伟)佛山管道燃气将告别“同气不同价”的现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市场价格管理,昨日,佛山物价局公布了《佛山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昨日起至12月4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新办法拟对全市管道燃气实行统一定价,并实施联动的定价机制。
而对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新办法实施后气价是跌还是涨?佛山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目前物价部门还未对“经营成本”进行审定,所以不能计算出最终的价格,但会严格按规定进行定价。
【进展】
新办法拟在明年上半年实施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市场价格管理,规范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佛山物价局决定拟对全市管道燃气实施统一定价。昨日,佛山物价局对外公布了《佛山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佛山管道天然气和管道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存在“同气不同价”的现象,禅桂范围内的管道天然气为3.85元/立方米,各区的管道石油气价在15元~16.5元/立方米之间,价格并不统一,所以出台新办法规范企业经营。
“如果进展顺利,新的管理办法将于明年上半年起实施”,上述负责人介绍,新管理办法出台实行“三步走”,第一阶段,新的管理办法已征求了各区物价部门、政府部门的意见(已完成),目前是第二阶段,从昨日起至2008年12月4日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第三阶段将在综合各界意见并报经佛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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