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剑在庭上辩驳说:“我们并没有到处宣传,只是找了些朋友募集资金。很多人想买我们的股票都不是轻易能买得到,往往100个人找我们买,99个人是买不到的。”
昨日法庭上,控辩双方都没有透露涉案金额共有多少。当公诉人讯问吴志剑是在香港买了哪个“壳”上市时,吴志剑坚决不肯吐露该股票的名字,还反问:“这笔交易已经成功了,我现在说不说它的名字很重要吗?”
多项协议书是其替儿子签名
昨日在法庭上,吴志剑承认自己是所有注册公司的实际掌控者,儿子吴耀均只是法定代表人,对很多事情都不清楚。吴志剑说,大部分购股意向书都是他冒充吴耀均的笔迹签的,只有4份是他有事不在深圳时,打电话让吴耀均自己签的。
24岁的吴耀均上庭时非常慌张,他说自己一直不知道公司在卖HK0376股票,对神舟发行内部股票一事,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当公诉人问吴耀均对自己的行为怎么看待时,吴耀均低声说:“我知道,我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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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福布斯》杂志2000年统计,吴志剑的个人资产为1.15亿美元,位居中国内地富豪榜第26名。在当年上海《新财经》杂志评选的“中国十大富豪”中,吴志剑排在第9位,故有“中国第九大富豪”之称。
几家公司2年营业额仅9万元
昨日出庭的吴志剑等人都有几家公司的董事长、总裁等头衔。包括深圳市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等。
但是,这几家公司两年来的实际营业额只有9万元人民币,而在其账户上流转的资金仅仅2007年8月就有几千万元。昨日庭审时,中国神舟的财务总监曹健也承认了这个事实。她说自己在吴志剑手下两年,所做的就是到处借钱还钱,让公司能继续生存。
曹健在法庭上说,自己并不知道公司的实际运营决策,为了公司,她不仅每年几十万元的奖金没拿,还把自家的房产做抵押给公司借钱。曹健手里拿着一份判决文书说:“开庭前,我还刚刚收到法院的一份判决文书,是对我借了一位朋友的钱不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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