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情况就是也有大量的棚、亭、岗、摊是未经审批的。有的人可能会说:我是某个街道、某个局说过的。而实际上有些街道或者部门同意是越权的、无效的审批,这些棚、亭、岗、摊要集中在市一级层面由规划管理部门才可以批的,而不是每个部门都可以批的。所以严格意义上讲,批给这些百姓,并收了一定的费用的,是变成某个部门或者单位的直接利益,但是这依然是一种越权、违法的审批,我们的整治也是一种纠正行为。我们要求,由谁收费谁负责做工作,谁审批谁做工作,就是依据这样的原则让违法审批者纠正这样的错误。
最后我所要讲的是,对于亭、岗、棚、摊治理,我们要采用疏堵结合。比如,报亭是媒体最关心的,我们需要统一设置、合理规划。报亭不一定要放在最干道上,居民小区是不是需要呢?次干道、休闲区域、公园是不是最合适的呢?我们会统一做这么一个规划,不能一下子取消后所有报亭都没有了。
其次,我们也要处理好其中一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陆陆续续一直到今天,其中很多亭、棚也经过了转手,转了两、三手的都有,但无论怎么说,还是涉及到一些人生存、谋生的问题,所以应该用更好的办法来疏导他们,解决他们的现实问题。例如说占道经营不合适,那是不是可以让你合法经营呢?比如,我可以推荐你在一个大的单位就业,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我也可以在统一规划、合理设置的前提下把你从马路上移到超市边上,这样可能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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