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人大代表石育清,用340张白条侵吞公司资金3000多万元,警方提请逮捕时,梅州市检察院考虑到石育清的人大代表身份,未予批准。广东省检察院与公安厅研究后,发文要求对其刑事拘留,但此时嫌疑人已潜逃,此事在司法界引发争议。目前,梅州警方已启动网上追逃。
8年开340张白条
石育清,1964年8月生于梅州市兴宁黄陂,是梅州市、兴宁市、黄陂镇三级人大代表,还是兴宁市金兴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金兴公司是民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有3个股东,石育清占10%股份。去年,其他股东清账时发现3000多万元资金不翼而飞,这让金兴公司欠下巨额债务。
梅州市警方侦查发现,从1999年到2007年,石育清用340张白条支取了3000多万元资金用来买奔驰、别墅等。金兴公司出纳吴仕平是石育清的连襟。
这些白条多达8本,上面都有“石育清”的签名。白条中金额最小的1万元,最大的45万元。
金兴公司董事长王佛鹏说,公司创办后,8年内从未清账,出纳吴仕平从未把石育清支款单移交给会计。
事发后,王佛鹏于去年6月向广东省公安厅举报。
不批捕是希望调解
梅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立案侦查后,认定石育清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今年2月23日,梅州市公安局向梅州市检察院提请逮捕。
梅州市检察院审查认定,石育清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但鉴于石育清的人大代表身份,“无逮捕必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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