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梁主任,我们知道您参与了这个条例的出台,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条例?
梁敏荣:
南宁今年在整个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政府对多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视,首先集中在我们南宁市的应急联动中心,但是在社会医疗管理上没有得到科学的规范管理,所以出现了管理抵制,病人急救过失的这种问题,一些不具备急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也试行改善医疗急救工作,乱设急救医疗网点,形成了社会急救无序竞争的局面,很不利于我们急救事业的健康发展。
主持人:
就是目前也面临一些社会急救方面的问题,所以出台这样一个条例,我们也注意到像这个条例当中提到社会急救医疗,在条例当中是指对急危重伤员以及灾害性、突发性的事件伤员,在事发现场和转送医疗机构接诊的院前紧急医疗救护,指的是院前,就是在进入医院之前,是不是在进入医院之后,我们这个条例就不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了?
梁敏荣:
也不是完全这种理解,因为急救包括院前和院内,我们这个条例主要界定在伤员送到医院这一部分,我们的急救管理条例主要是约束这一个时间段,在院内的急救还有几项行业的管理规章制度来进行约束。
主持人:
就是这个条例对于院内紧急医疗抢救实际上不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
梁敏荣:
从这个管理条例来讲,只限一个病人到达医院,把病人送到医院这段时间。
主持人:
这个条例在落实的过程当中,您觉得还需要哪些相配套的条件和措施,使它能够进一步落实好?
梁敏荣:
当然,本条例要真正落实,我们还在制订一些部门的实施细则,比如病人急救队伍准入条件,我们都要制定一些配套的文件,要全面落实这个条例,我认为要一个要广泛地宣传,有对这个条例的充分认识,特别是我们作为医疗部门的一个条例的指示处理,更应该深刻的理解这个条例的重大意义。
主持人:
一个是宣传,另一个呢?
梁敏荣:
另一个我们也要严格执法,对违反本条例的规范,其他部门要依法对这个情况进行处置。
主持人:
非常感谢梁主任接受我们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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