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房地产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汪丽娜提出,当前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和稳定房地产市场投资,最重要的工作是拓宽融资渠道,而不是从公积金去想办法。
即便是政府一定要利用闲置的住房公积金解决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缺口问题,“首先要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其次要明确资金收益的归属性”。孟宪生认为,应该成立一个非盈利的资金托管机构,由该机构委托承建商建设,但开发和销售均由该机构负责,同时,所有收益应归公积金所有人所有,“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也防止被商业机构拿去牟利。”
建议
降低公积金使用门槛
面对高额的公积金闲置,各地纷纷出台相应措施,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
用公积金付首付
日前,北京市出台了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北京市民可用公积金付首付的政策,业内认为,该政策也应该覆盖商品房消费。
据了解,前些年,购房家庭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用于商品房首付,随着不法分子利用假购房合同“骗提公积金”的现象出现后,公积金中心才将提取规定严格化。但有业内人士提出,制度漏洞应该通过健全制度的办法解决,而非一刀切。
任志强提出:“如果是为了拉动中国的经济与扩大消费,那么更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一定是购买商品房的家庭,因此政策将这个最大的消费群体排除于政策之外,肯定是不利于拉动消费与增长的。”
家人共享公积金
有读者致电本报,既然要盘活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在家庭内部实现公积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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