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敬仁举例称,由于规划中决策部门的级别较高,其数量也“越协商越多”,“最开始我们的规划是3个,后来一下成为12个,最后变成了21个”。从这一点来说,最终的方案已经不再是当初意义上的“行政三分”,改革也就此沉寂。
机构撤并将在所难免
细则尚在制订当中,“现在还并没有定案”。但可以肯定的是,现有政府架构将被再次打破,机构的撤并也在所难免。
时间来到6年之后,大部制改革在中央层面全面铺开,部委的大工业、大卫生、大交通格局已初见雏形,深圳重启改革的时机也已经成熟。
乐正分析称,深圳无疑是全国最有条件率先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的城市,“这一方面是因为作为特区,深圳是国内市场经济体制最为完善的地区,这必然会反映到政治层面。另一方面,经过多次机构改革和试探,深圳市政府和公众对于大部制都已经并不陌生,这也是中央会这么快对深圳递交的方案进行批复的原因。”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方案》公布后不久,深圳将会出台一个针对《方案》的三年工作规划,而其包含的各项改革则会根据项目陆续推出配套细则,当中就涉及备受关注的大部制改革究竟如何操作。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倪星向本报记者回忆,去年年中其曾在一次内部会议中听到深圳市编办的相关人员介绍思路,“主要方向是市长层面仅设置一正一副,其他副市长则各自牵头成立决策委员会,下面再设置各个执行局,而将现有的监察局和审计局等合并成立监察委员会。”
但是这一思路究竟是否是最后方案尚存疑问,马敬仁认为这只是“方案之一”,乐正也强调配套细则尚在制订当中,“现在还并没有定案”。但可以肯定的是,现有政府架构将被再次打破,机构的撤并也在所难免,“我们会分流一部分人,再自然精简一部分”。乐正说。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