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如何定级成为阻力
理想中决策与执行的关系应为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关系。本次改革很有可能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平级的模式来推进。
本报接触的各方人士均认为,深圳重启“行政三分”的改革最大阻力,依然在于机构的数目以及定级。
马敬仁分析称,从上次经验来看,决策部门想要实现一步到位的剧减已基本不可能,“现在有21个部门,我们可以先微调,比如调到15个到18个,下面再设置相应的执行局,这样改革的阻力最小,也可以渐进达到目标”。这些部门将按照大行业大系统的原则来进行运作,“比如发展与改革局是典型的纯决策部门,再比如规划国土系统,规划属于决策局,而住宅和国土就肯定属于执行。”
三大类部门的“定级”则存在一定悖论。倪星解释称,“毫无疑问如果决策部门的行政级别较高,会比较有利于协调,但是这样又会增加阻力,比如执行部门的局长就会想,为什么我比决策局的局长要低半级或者一级?”
乐正透露,为了避免上次改革的历程重演,深圳本次改革很有可能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平级的模式来推进,“如果职能分工够明确,就不会存在决策指挥不动执行的问题。”马敬仁则认为,理想中决策与执行的关系应为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关系,“每年执行局要给决策局签订行政合同,当中就规定了今年的任务,然后监察局再按照合同的完成情况来考察绩效。”
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曾用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来形容机构改革的复杂性。马敬仁也说,深圳的改革不可能一步达到外界的期望,“中央给深圳先行先试权,也正是探索一条可行的路径,而非寄希望于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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