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展
改变1 逐步取消区政府
多位相关人士还对本报记者确认,在《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明确深圳将“探索城市行政区划及管理体制上改革”,即“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创新现代城市管理模式”。
现有中国城市的行政层次均为“两级政府、四级管理”,即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社区,前两者为行政政府,后两级则为政府派出机构。根据规划,深圳将逐步取消区政府,将其也改为政府派出机构。
对于撤销区级政府带来的人事变动,本报记者所接触的人士均未正面回应。如乐正就表示,“区长们依然会工作,级别不会发生改变,只是名号可能有所不同”。马敬仁则透露,按照现有部署,深圳将采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作为过渡模式,即将街道办和社区合并管理。
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曾表示,深圳将通过为期5年的改革,到2013年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这一时间表比全国目标提前7年。
改变2 特区覆盖“关内外”
此外,《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还提及将“深圳经济特区”覆盖整个深圳行政区划,这意味着在深圳持续20年的“一市两法”局面将会改变。
深圳人习惯用“关内”“关外”区分是否为深圳经济特区。“关内”包括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关外”则包括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目前深圳市人大通过的所有涉及深圳经济特区的地方性立法均只适用于“关内”。乐正表示,这一现象虽然在现实中已经逐步被突破,但关内外的划分依然给深圳发展带来了制度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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