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市面上,往往称之为“农业生态房”或“农业生态别墅”,也有人叫它“耕地房”或“大棚别墅”。“农业开发”变成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和农耕地实现了一次巧妙组合。
“我们这里最早的大棚在昌平西马坊那边,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简称老促会)投资兴建的大棚,有800亩地。当时北京市的领导、区里的领导,还有我们镇的领导来剪彩,都有录像,是昌平区最早的现代都市农业先进典型,还有奖状。”昌平区的一位开发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他说:“我们都是跟着学习发展,我们也上别的地方学习,昌平的二德庄就是典型。说的是发展休闲农业、体验农业、都市农业,缩小城乡差异,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让我们的农技师教会城里人怎么种地。就这么一个出发点,盖完了,出事了,换来了一个字——拆!”
据介绍,作为农业开发项目,这样的“大棚别墅”租期可达50年,而且没有银行按揭,须一次性付清“租金”。而50年后,只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继续延期租住。它们只租不卖,也不违反国家禁止农村宅基地买卖和严禁破坏耕地的规定,而被占地的农民每年也可领到一笔数目相对可观的补偿金。
北京发出“封杀令”
事实上,针对各地出现“小产权房”问题,从1999年到 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显然,在一片“封杀”声中,小产权房在北京已悄然变种为“农业生态房”、“农业生态别墅”、“设施农业”及“耕地房”等形式,“以租代售”的方式,换装入市。
“现在国家禁止小产权房进行交易,由于利益的驱使,一些人开始琢磨长期租赁土地开发生态房出租赚钱,逐步演变成为了变相的小产权房交易。”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与小产权房相比,农业生态房有着先天的政策“优势”,开发商往往强调他们是在建设生态农业园,表明这项开发符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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