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农业生态园到“农家别墅”的演变过程,事实上凸显着巨大的利益冲动在里面。“村民得实惠,业主得休闲,村集体得发展,开发商得利润”结成的利益共同体,似乎验证着农家别墅存在的“多赢格局”。
今年4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封杀令”,要求各区县政府全部拆除违规农业生态园,停止占用耕地,对于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刑责。
据初步统计,这些违法建设占全市农业大棚总量的2.2%,占地面积约4617.3亩(含基本农田1705.3亩)。其中,真正的种植大棚1431.4亩,占总用地的31%;各类“配套用房”554.1亩,占总用地的12%,其余为空地。
针对这种新形式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北京市明确表示“三不”,即不搞变通、不开口子、不抱侥幸,依法整治。
日前,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适用〈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有关具体问题进行明确:发生在2008年6月1日以后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第三条追究地方政府领导人员责任。对于在2008年6月1日以前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但在15号令施行后仍不制止、不组织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也同样追究责任。
“北京有好些业主把地面都硬化,弄得没法种地了,不像话,确实该治。里面都弄成网球场了,能不治你吗?”上述开发商向《中国经济周刊》直言:“在2006年,市政府跟农委提倡在农村建现代都市农业,咱们就开始建。建完后甭管是走偏了也好,走正了也好,偏正咱们不知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